要点
1.《征求意见稿》将《出口管制法》确立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规制度在规章层面予以了进一步细化,并将现行的各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行*法规的内容进行了提炼和统一。
2.值得注意的是免于申请许可证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监管直接出口,而是需要“在出口前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登记”,在相关登记机制尚不明确、具体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慎重根据该规定出口管制物项。
3.企业应把握窗口期,在《征求意见稿》生效前,着手开始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体系,尤其是将法规强制要求的“存档记录”义务提前做好规划和落实。
正文
年4月22日,商务部条法司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一同公布的,还包括《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以下简称“《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体现了我国出口管制立法工作正在不断统一、完善,对企业内部出口管制合规、有序开展国际经贸往来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对《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征求意见稿)》中需要相关出口经营者、服务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