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善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精神文明创建,始终牢记为民服务检察初心,不断抓实主责主业,持续强化“文明、优质、高效”为民司法服务理念,坚决肃清“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全心全意做好人民群众的“孺子牛”。
规范服务制度,细化服务标准。制定完善《微笑服务承诺书》、《文明接待制度》、《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案件查询规定》等专门服务制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不断细化标准、规范服务流程,通过看得见的制度保障全院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科学布置场所,健全服务设施。建成检察服务中心、远程信访室、律师阅卷室,设置的无障碍通道,一楼大厅设置安检、楼层指引、机构指引、服务指引标识,设置案件查询、申诉服务大厅、侯办区、母婴关爱室,为来访当事人、律师等提供了安全、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年来,余名来访人员对该院一致好评。
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服务体系。年来,窗口部门规范着装上岗、文明服务依法限期办理,来访人员申请,属于管辖范围的及时受理、限时办结,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积极引导其向有关部门申请;创新服务方式,开展网上接访5次、提供律师异地阅卷12次,免费向律师提供卷宗材料光碟张。办案部门温情办案,针对特别个体、建议缓刑案件,开展上门讯问20余次,开展自行侦查30余次;民事检察部门带案下访8次,协助农民工讨薪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3面。控告申诉部门主动上门开展司法救助21次,累计发送司法救助金34万元。检察服务中心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春泥讲师团”开展送法进校园入社区40余次,受众3万余人,昭通日报对此进行专题报道。
作者/来源:永善检察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