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加快恢复发展,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就优化疫情期间自律监管服务作出安排。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交所审核及发行业务
1.畅通申报前线上沟通渠道。年年底前,对企业申请北交所发行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的,北交所安排专人提前开展预沟通,帮助企业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加速申报。申请人、中介机构可以通过咨询电话(-)和咨询邮箱(zixun1
bse.cn)等方式进行咨询沟通,确需视频方式咨询沟通的可通过咨询邮箱进行预约。2.保障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的审核工作正常推进。年年底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企业,保荐机构无法在申报前完成客户或供应商实地走访工作的,在符合尽职调查规则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正常申报,在落实问询意见期间完善相关核查工作。年业绩受疫情影响下滑的,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1-15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相关规定,且充分揭示风险的前提下,相关审核工作正常推进。
3.依规实施延期展期。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企业,可以申请延长发行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审核问询回复时限,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可以申请暂缓计算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批文有效期,暂缓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以申请并购重组项目的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以申请延期3次。企业可以通过业务支持系统或问询沟通邮箱(zixun2
bse.cn),提交公司盖章的延期展期申请及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盖章的关于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或企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意见。北交所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并答复。4.放宽文件签署等报送要求。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可以通过电子签章方式提交申报材料、问询回复、发行材料等相关文件,电子签章使用者应在申报时提供说明文件,说明电子签章在申报文件中的使用情况、认证与效力确认情况等。对确受疫情影响、无法统一签名的自然人,可以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方式办理。
5.加强对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的指导。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在相关项目上市委会议公告发布当天,即指定专人与主承销商联系,提前了解企业发行安排和准备情况,积极做好服务支持,确保注册即发。
二、新三板审查业务
6.实行受理审查“绿色通道”。年年底前,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企业申请挂牌、定向发行、并购重组的,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挂(办)。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统一咨询服务热线()及时与我司沟通联系。
7.放宽挂牌审查业务时限相关要求。挂牌申报项目财务报表剩余有效期由“至少剩余2个月”调整为“至少剩余1个月”。在审挂牌项目未能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书面回复文件的,正常在审期间无需提交延期申请。在审挂牌项目财务报表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审查时限中止计算。
8.放宽定向发行业务时限相关要求。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的普通股、可转债、优先股定向发行项目中止审查后,发行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有效文件的,可以申请延期,暂缓计算中止时限3个月。办理普通股、可转债项目延期申请可以通过业务支持系统定向发行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办理优先股项目延期申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xrz
ne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