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11月26日,山西乐居获悉,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为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关于推动我省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压实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责任,有效规范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现通知如下:
一、按照《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及评标专家、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6类监督对象,在招标投标活动各阶段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内容、监督管理方式、监督管理职责,细化监督管理流程,扫清监管业务盲区,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全覆盖(详见附件1、2)。
二、明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服务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各阶段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人员应严格落实各自主体责任,加强单位内控制度管理,遵守职业道德(详见附件3、4、5、6、7)。
三、明确在招投标全流程电子交易活动中各实施主体在各交易环节的交易流程、交易事项(详见附件8)。
四、按照“一项目、一承诺”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应在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使用省住建厅印制的《承诺书》范本(详见附件9、10、11、12、13),分别作出履职承诺。《承诺书》使用环节在《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流程图》中明确。
上述事项自年12月1日起执行。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优质内容推荐 长治九大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 城市配套|山西大学附属中学万柏林校区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公示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