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指南
1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和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珠高校港澳台毕业生)。
2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和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珠高校港澳台毕业生);
(2)在本市范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缴费工资下限乘以单位缴费比例的50%给予补贴。
4申办流程
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生在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可按季度(或半年)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或直接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