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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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业委员会会议审查,并征求国家卫健委食品司、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及标准审评省级协作组(吉林省)等各方面意见,决定对《*参》等1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计划立项,请相关单位做好食用安全性评估、实验室数据论证以及标准文本起草等工作,并于年8月25日前完成标准文本的制订工作。
标准文本一式4份,请及时报送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处联系人:沈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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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联系人: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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